以下是纳税人提供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情形,除此之外都是要交税的。

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跨境应税服务包含:
(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探勘察服务。
(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四)标的物在境外应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五)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播映服务。
(六)以水路运输方法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允许证》的;以公路运输方法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途径运输经营允许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允许证》,或者《途径运输经营允许证》的经营规模未包含“国际运输”的;以航空运输方法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允许证》,或者其经营规模未包含“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以航空运输方法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允许证》,或者其经营规模未包含“公务飞翔”的。
(七)以公路运输方法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途径运输经营允许证》,或者未具有持《途径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以水路运输方法提供至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允许证》,或者未具有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的船舶的;以水路运输方法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具有获得港澳线路运营允许的船舶的;以航空运输方法提供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允许证》,或者其经营规模未包含“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以航空运输方法提供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允许证》,或者其经营规模未包含“公务飞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