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金融服务跨境贸易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帮助跨境贸易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市政府2022年第17次常务会议精神,制定《福州市跨境贸易专项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跨境贸易专项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
福州市商务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wj.fuzhou.gov.cn/zfxxgkzl/gkml/xzfggzhgfxwj/202207/t20220708_43944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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