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驳回复审费减缓吗
专利驳回复审费可以申请减缓。
相关法律知识
费减条件:
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是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第316号)》
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
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 上年度月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可以看对于专利驳回之后的复审费用是可以申请减缓的,只是减缓费用的时候需要满足相关的专利费用减缓条件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以及专利费用减缓所需其他材料,而如果遇到什么复杂情况的,也可以咨询律师处理,平克曼跨境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