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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发明专利注册指南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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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也是中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乌克兰等国的友好邻邦。中国企业在波兰申请专利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所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开始关注波兰专利。本文就波兰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与资料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 申请提交

在波兰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在提交前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按照要求进行申请文件的填写、翻译和签字。提交文件的语言可以是波兰语、俄语或英语。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多个专利申请,但必须在一份申请中包含全部必要的发明专利。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需要对其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则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形式审查请求书、检索报告、审查报告和其他必要材料。申请人还应提交《著录事项变更通知书》,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如需要,还应提供修改后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等。

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专利申请费(如有),并提供缴费凭证,否则将视为未提出专利申请。

二、 受理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要求优先权。波兰专利局将在收到申请文件的3个月内,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如果申请人对该申请的形式审查有异议,可以向波兰专利局提出复审。

2.波兰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确定申请符合一定的要求后,波兰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开专利申请文件,波兰专利局将要求申请人提供该专利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3.波兰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发明不符合《巴黎公约》规定的主题范围或者不符合《专利合作条约》(PCT)有关主题范围,那么将会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修改或撤回该发明专利申请。如果申请人没有在指定期限内修改或撤回该发明专利申请,则该专利申请将会被驳回。

三、 形式审查

波兰专利采用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一件专利申请的第一个申请人是中国人或者是中国公司,那么该专利申请就可以通过优先权的方式在波兰申请。而对于外国人而言,如果该外国人是第一个向波兰专利局提出申请的人,那么该外国人就可以通过优先权的方式在波兰申请。波兰专利局会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果发现了申请文件存在缺陷、没有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缺乏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等,那么该专利就会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在接到驳回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还可以提起复审请求。如果申请人对审查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后一个月内提起上诉。

四、 实质审查

波兰专利局收到波兰专利申请后,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是否符合形式要求。如果波兰专利局认为该申请不符合形式要求,将发出审查不通过的通知书,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通知书进行答复。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或在答复中又发现新的缺陷,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审查员将发出审查终止的通知。如果申请人已经对其申请进行了实质审查,则审查员将发出审查决定通知书。

五、 授权

在授权的程序中,发明专利一般需要在申请后的12-18个月内向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缴纳或放弃申请,则该申请将视为自动撤回,并被视为未提出专利申请。发明专利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20年内有效,但该期限可以通过修改专利文件或重新提交新的发明申请来延长。申请人需要注意,如果超过20年的有效期限,则发明专利将自动失效。

但是,如果申请人在提出撤销申请之前放弃了该项申请并声明放弃该项权利,则该专利将继续有效。

六、 费用与期限

1.费用:波兰专利申请的费用相对较低,主要包括:官费(申请费、复审费)和年费(从申请日起30年内)。波兰专利局不会主动收取官费,而是在收到专利申请后根据专利局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以保证专利申请的合法性。另外,波兰专利局不会对费用进行主动调整,除非出现专利申请的一些法定原因(如申请人提出费用缓交或减交请求),否则该专利申请的费用不会进行调整。

2.期限:波兰专利申请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发明专利需要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才能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需要自授权之日起2个月后才能进入国家阶段。申请人可以在提出申请后的任何时间提出专利复审请求。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一年)提起撤销请求,但是请求必须在自授权之日起1年内提出,否则该专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如果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撤销请求,或者没有缴纳相应的费用,那么该专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专利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

七、 其他要求

1.在波兰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用波兰语书写。如果申请文件是以其他语言书写的,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申请后的6个月内用另一种语言补正。

2.波兰专利局应在受理申请后尽快确定授权日期。如果申请人在6个月内不能确定授权日期,则应当向专利局说明原因。

3.对于驳回决定,申请人可以在接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专利局提交复审请求。申请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复审请求的,视为撤回专利申请。

4.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6个月内必须缴纳专利费用。如果该申请属于优先权文件,则可以从优先权日起2个月内缴纳相关费用。

5.申请人可以通过将发明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方式对发明进行修改,但必须以现有技术为基础进行修改,并且不得改变原始发明的实质性内容。此外,申请人还应当在申请时提交有关发明的摘要和说明书。

6.如果申请人不能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在申请日起4个月内应当提交放弃声明。该声明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上内容就是对波兰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与资料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作出详细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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