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最新规定。注册公司须知:实收制改为认购制。
在修改后的《公司法》中,最突出的亮点是将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
根据相关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企业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另有规定外,企业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资本,投资型公司应当在五年内缴足资本的规定已被撤销;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股东(发起人)独立约定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记载于公司章程。那么,如果我们对2017年深圳注册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不了解,那就和边肖一起看看吧。
1.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调整和变更;
1、删除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2.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额”;
3.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咨询电话簿、工商登记咨询电话簿的注册资本为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
第二,新公司发行注册资本的变更降低了注册公司的门槛。
1.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除另有规定外,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性公司应当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已被撤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被撤销。
2.2005年以前,公司注册资本认缴100万元,必须缴纳100万元。2005年后,公司注册资本认缴100万元,其中20万元须预缴,其余须分两年缴纳。现在的认购登记制度是零首付,降低了注册公司的门槛。
以上是《深圳市2017年度注册公司注册资本规定》的全部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工商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可以在线搜索''官网获取信息,或者直接拨打热线4008-617-099找客服进行解答。我们是一家有十年工商代理行业积累的公司,有3万多名企业家服务,并提供0元公司注册(包括前海、香港、外资、
注册深圳公司。
)、代理记账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