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是一种非常常见的企业重组形式,相信无论是电视剧中还是现实生活中大家都会知道。然而,许多人并不专业地了解商业和税收政策,这给公司留下了许多税务麻烦。那么,公司合并或分立时,纳税会有什么变化吗?让我们看看!
1.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在改制过程中,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其关联债权、债务、劳务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的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依法或按合同合并为一个企业,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变更为分立企业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企业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变更给被分割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依法合并为一个公司,且来源投资主体存续的,合并后的公司免征契税。公司根据法律和合同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分立后原公司的土地、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4.企业所得税。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可以选择采用特别重组税务处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材料。
5.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