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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湖北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小编

近期,我们通过和一些粉丝的接触发现,依旧有不少人对于湖北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问题不是很清楚,虽然我们在之前也有分享过类似的文章,但本着为粉丝解疑答惑的服务宗旨,我们今天会连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的问题一并解答,毕竟这些问题也是大家很关心的。我们也希望本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高新技术企业如何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如下: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

(3)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百分之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百分之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百分之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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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优惠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快我省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改造的步伐,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审认定工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审认定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领域的划定和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高新技术范围的调整,由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情况,予以确定和公布):

(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激光技术;

(三)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含机电一体化);

(四)生物工程技术;

(五)新材料技术;

(六)生物医学工程;

(七)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八)环境保护新技术;

(九)高附加值精细化工技术;

(十)其它对传统产业改造有重大影响的新工艺、新技术。第四条 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外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审批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配合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审批工作,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第二章 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第五条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在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注册登记;

(二)从事本办法第三条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单纯商业经营除外。

(三)取得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如属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有固定的紧密联系,在技术上有可靠依托的,科技人员的比例可适当放宽。

(七)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

(八)企业的技术性收入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产出的50%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利税率高于全省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进行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所得的收入,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单纯的商业经营收入除外)。

(九)企业必须有章程和健全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第六条 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运用本办法第三条范围内技术开发的产品或达到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应用高新技术改造的传统产品;

(二)采用的技术先进、成熟、实用,已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样品、样机)鉴定,可以进入商品化生产(对国家规定的专管产品,如保健食品、医药类产品等,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有关证书);

(三)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销售收入利税率在25%以上,投入产出比在1:3以上。第七条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应按有关规定报送材料。经所在地、市、州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央在鄂和省直单位经省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由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经省科委核准后,分别发给《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名录,每年由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向社会正式公布。

高新技术产品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从核准发证之日起计算。

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迁移、转让、歇业、合并、分立、终止、撤销、除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外,还须报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备案。

高新企业申报详细流程

一、正面回答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如下:

1、前期调研;

2、签订合同;

3、项目对接;

4、审计接入;

5、项目执行;

6、审查核验;

7、资料递交;

8、后续跟踪审批进度监控,公示须让及后续流程跟进。

二、分析详情

高新技术是由高新技术的概念延伸而来的,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形成了以微电子技术与信息技术、空间科学与航空航天技术、光电子科学与光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技术、材料科学与新材料技术、生态科学与环境保护技术以及其他在传统学科和传统技术基础上产生的新工艺新技术等一批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高技术产业。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的,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或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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