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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沈阳高新企业申报)

小编

通过跟粉丝们的交流中,我们发现仍然有很多朋友对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的问题不是很了解,为此小编将通过本篇文章围绕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以及大家所关心的沈阳高新企业申报等知识点进行分享,虽然篇幅有点长,但知识面甚广。也希望本次的分享能帮助您解决问题,我们愿成为您在信息洪流中航行的一盏明灯。如需了解更多知识还请及时关注本站喔。

高新技术企业怎么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所需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审过的)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

3 专项审计报告: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算起)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报告及报表必须清晰可见事务所加盖的骑缝章或每页加盖的专用章)

注:3和4的审计报告由甲方自己找相应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5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企业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校、专业、职称、职务或职业、部门、身份证号)

6 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7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8 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

9 生产批文,环保达标证明;(针对环保企业)

10、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产学研合作研发活动证明、研发机构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

11、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复印件以及申请知识产权对应的技术文档材料,若是独占许可,则提供独占许可协议(附知识产权证书及备案证明)及其它知识产权变更或转让手续等

12、最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13、公司获得的各种奖项、证书材料

14、企业简介,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科研实力、取得成果、生产条件等,对于企业形象、研发和生产场所应附适当图片(彩色打印)并加以说明

15、企业的特殊行业销售许可证明或者政府要求的保密协议证明等。

注:

如果2013年高新申请材料有变更的,甲方应协助乙方提供变更材料。

高新申请时间和流程:

申报时间:约为每年的3月-9月20日,辽宁省每年2-3次

流程: 先在官方网站上注册—网上填写材料--准备材料装订—现场提交材料--专家认定—省科技厅网站公布--颁发证书—税务局免税备案

公告:11-12月

如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都需要哪些材料和资质?

一、在辽宁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支出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60%。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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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第三条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省经贸、财政、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部门组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第四条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设在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研究决定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对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考核、审批、复审工作。

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下设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评审委员会,具体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评审工作。第五条 根据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

(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二)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三)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四)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五)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六)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七)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八)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九)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十)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十一)传统产业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及高效农业新工艺、新技术。

上述高新技术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而进行修订,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发布。第六条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第五条所列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

(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企业,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用于高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以上。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五)技术开发型的企业,其技术性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技术性收入是指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

(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企业必须具备2年以上的营运期,运行机制良好,年总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在15万元/人·年以上,年人均利税在3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技术开发型企业,年总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七)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八)废水、废气、废渣排放量及噪声等环保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第七条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出具下列材料:

(一)企业的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损益表、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及销售收入、利税、创汇等内容);

(二)填写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表、审批表;

(三)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高新技术产品投产鉴定证书;

(四)年度会计报表和营业执照;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名单;

(六)环保达标鉴定材料。第八条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程序。

企业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由企业所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市经贸、财政、税务等部门初审同意后,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申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经贸、财政、税务等部门初审同意后,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申报。第九条 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进行3至4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第十条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凭下列材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

以上就是有关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南和沈阳高新企业申报的内容讲解。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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